andyu - 2007-11-30 16:10:00
辖区各企业、报关单位:根据深圳海关相关文件要求。深圳海关已试运行H2000
保税货物内销征税管理系统工作,为了方便我处辖区企业办理内销征税手续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自11
月21
日起,企业须通过H2000
保税货物内销征税管理系统办理保税货物内销征税手续。联网企业可以通过QP
系统企业端自行向海关申请,非联网企业应通过已经安装QP
系统的报关行向海关发送内销申请电子数据(试运行期间,海运通公司负责受理企业录入及发送数据申请)。二、非联网企业办理保税货物内销征税手续主要程序如下:企业电子口岸IC
卡征税统计科授权—>
海运通录入点录入内销联系单—>
向海关发送—>
海关审核—>
审核通过意见反馈企业。三、联系方式。联网企业电子口岸QP
操作咨询电话:84394300
非联网企业电子口岸QP
操作咨询电话:84394323
特此通知。现场业务处
2007年11月21日
df_ssq - 2007-12-23 14:5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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