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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yu - 2007-11-30 16:10:00


辖区各企业、报关单位:
根据深圳海关相关文件要求。深圳海关已试运行H2000保税货物内销征税管理系统工作,为了方便我处辖区企业办理内销征税手续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1121日起,企业须通过H2000保税货物内销征税管理系统办理保税货物内销征税手续。联网企业可以通过QP系统企业端自行向海关申请,非联网企业应通过已经安装QP系统的报关行向海关发送内销申请电子数据(试运行期间,海运通公司负责受理企业录入及发送数据申请)。

二、非联网企业办理保税货物内销征税手续主要程序如下:企业电子口岸IC卡征税统计科授权—>海运通录入点录入内销联系单—>向海关发送—>海关审核—>审核通过意见反馈企业。

三、联系方式。
联网企业电子口岸QP操作咨询电话:84394300
非联网企业电子口岸QP操作咨询电话:84394323
特此通知。

现场业务处


20071121

df_ssq - 2007-12-23 14:59:00
??????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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